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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是谁? 会长工作职责

更新日期:2024-09-21 01:46:41

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会长是谁?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会长胡朝荣

会长工作职责:

(经三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全面统筹和管理协会工作,为理事会负责。会长的职责如下:

一、领导协会工作,谋划协会自身建设与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二、召集和主持会长办公会(扩大会)和会员大会;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协议、合同等;

四、召集和主持会长工作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

五、研究决定协会重要工作事项;

六、组织副会长、秘书长、理事成员开展工作;

七、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工作会决议落实情况;

八、代表本协会对外交往和出席外事有关重大会议及活动;

九、协会《章程》所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委托副会长或理事会推选一名负责人代为履行职责。

副会长工作职责:

(经三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在会长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其职责是:

一、全面协助会长推进协会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切实履行协会领导班子的分工和分管的协会工作;

三、定期向会长报告工作,重大事宜应及时报告,提出解决建议;

四、副会长之间相互配合、协作关心与支持,协同推进协会工作;

五、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工作会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六、受会长委托,代理会长行使会长的有关工作职责;

七、强力维护协会领导班子齐心合力的团结形象;

八、接受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对不易公开的协会有关工作和会员有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秘书处工作细则:

(经三届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章程》及有关的管理规定,为使秘书处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秘书处是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重庆市保健服务行业协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第三条秘书处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执行和完成,面向会员、企业、行业、政府、社会,以“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落实”的工作精神,遵循“民主管理、规范自律、创新发展”的机制,积极发挥秘书处工作的职能。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秘书处暂定编4人,由秘书长、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组成。根据工作制度和职责,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做到有人干事,事有必果,先完成再完善。可按工作需要聘请临时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秘书处紧急事务。

第五条岗位职责

秘书长负责秘书处执行的全面工作(1)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拟订,提交理事会审定;(2)年度工作计划与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接受会长的监督和指导;(3)提出协会工作调查、分析、实施情况的有关工作;(4)按照协会班子分工和分管工作的范围开,配合组织与协调;(5)组织草拟协会内部有关文件、对外合作协议,网站宣传材料;(6)拟订协会年度预决算报告和财务月度收支报表,日常财务收支平衡,确保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7)安排专人负责物品购置与登记管理;(8)明确执行和完成有关会议决定的协会工作目标、计划和任务,明确了要向本协会党组织、监事岗位报告执行情况的事宜,要及时予以报告。

执行秘书长、副秘书长和办公室秘书,分工协作、统一配合秘书长的各项工作,协助秘书长全面处理秘书处的工作事务,执行到位。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秘书处办公会议:

秘书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检查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专项工作要进行工作小结;秘书处工作人员均应建立工作日志,对会议做出的计划和安排明确在于执行和落实。

第七条准备协会工作的有关会议材料和文件,参加协会工作的有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对重大决策、决议要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做好存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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