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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男子酒后到足浴店寻衅滋事 目前已被刑拘

更新日期:2024-12-28 03:22:12

据萍乡市开发设计公安局通告,8月5日14时37分,萍乡市派出所110报警总服务台收到人民群众警报,一小伙在颐而康足道管理中心滋事。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洪山公安局收到110警令单子后,快速机构警务人员接警,在凤凰山庄大门口将嫌疑人林某抓捕。

经核查,现初步查明:8月5日14时,嫌疑人林某醉酒后在颐而康足道管理中心砸烂电脑上、大花瓶等物,并击伤职工1名。15时30分,林某在体育文化酒店大门口强制坐上一辆海马牌小轿车,在该小车司机逃出后,林某开车依次在登岸南街将二辆摩托和福美来小轿车碰坏,后又强制骑走当场看热闹人民群众的一辆电动车逃出。林某归案后,经开发设计交警队检验,其血夜酒精浓度已达253mg/一百毫升。

现阶段,嫌疑人林某因违犯《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要求,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经济开发区公安局刑拘,案子已经进一步核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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