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12-27 11:50:40
5月19日中午,朔州市消防大队朔城区中队依规对一家应用不过关消防器材且推卸责任不更换的足浴店给出罚款单。早在就在前两天,监管工作人员在对这个足浴店查验中发觉,足浴店房间内安裝的消防应急灯、疏散指示标示和防火门窗所有是不过关消防器材。对于发觉的难题,监管工作人员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规定足浴店老总对不过关的消防设备开展拆换。18日早上,监管工作人员对该店铺开展复诊时发觉,足浴店内安裝的不过关消防设备仍未拆换。对于此类状况,中队监管工作人员根据《消防法》对该足浴店处罚5000元、对足浴店老总处罚五百元。
现阶段,该足浴店在监管工作人员的具体指导下已经抓紧整顿存有的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