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11-01 15:26:16
有几种方式可获得职称?按照现行政策,共有7种方式可获得职称,区分是:
1、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由人事部门组建专家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中止综合评价的办法,是最传统、最普遍的一种评价方式。
2、评聘合一。主要是按照岗位直接竞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考试与评审相结合(考评结合)。考试与评审区分是评价义务的两个环节,专业技术人员须参与国度或湖南省分歧组织的规则科目考试,抵达规则效果者才干恳求参与评审,评审经过后方可取得专业技术资历。
4、专业技术职称的初定。初定专业技术资历是指大中专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电大等成人教育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义务见习期满,经考核符任职条件,可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历。详细规则如下: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历;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义务二年,可初定“助师”级专业技术资历;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初定爲“助师”级专业技术资历;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三年,可初定爲中级专业技术资历;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初定爲中级专业技术资历。取得双学士学位毕业后,可初定爲助理级专业技术资历,再从事专业技术义务三年,可根据岗位需求参与中级专业技术资历的评审。
5、专业技术职称的转认定。军队转业和从外地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义务的人员,如已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按规则权限报相应人事部门审核认定。
6、专业技术资历考试。主要包括:会计、经济、审计、统计、出版、翻译、计算机软件、卫生等专业的资历考试。
7、专业技术职务审定。主要是针对博士后科研活动站和企业博士后科研义务站的博士后研讨人员,可申报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由博士后研讨人员提出恳求,经活动站或义务站及设站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后,省级人事部门组织专家审定,经审定契合条件并审核发布后,由设站单位的法人代表直接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