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4-12-24 02:19:44
为进一步加强管辖区内服务项目场地突发事件应对,构建优良的社会治安自然环境。3月12日零晨,静海公安人员警察大队三中队协同东城公安局对管辖区内酒店浴池足浴等场地开展突查时,发觉并严厉查处一家存有非法经营罪个人行为的足浴店。
当天零晨,公安民警赶到这个坐落于静海镇的足浴店,根据查验发觉,该足浴店的经营人夏某某某在未获得旅馆住宿特种行业许可证书的状况下,私自留宿两位消费者。公安民警现场将夏某某某依规口头传唤至公安部门接受调查。核查,足浴店经营人夏某某某在未获得公安部门批准的状况下,以赢利为目地私自运营宾馆业务流程,属违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项及《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要求,夏某某某依规被治安拘留,涉案人员足浴店被依法查处。
旅馆业归属于特种行业之列,运营旅馆业务必依规获得公安部门授予的《特种行业许可证》,招待客人酒店住宿的浴池、足浴等场地也列入旅馆业突发事件应对范围。特种行业经营人理应积极掌握有关制造行业的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行业规范和法律依据,依规执行法定义务。